因不動產權利人保管不善,遺失下列不動產權證書,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及不動產權利人不動產權證書遺失聲明,現公告作廢。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2023年4月25日之前)持異議書面材料到本登記機構辦公場所提出異議,并提供有關材料。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本登記機構將予以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撫遠市行政服務中心不動產窗口
聯系方式:0454-2196112
特此公告
撫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