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不動產登記“一件事”。
二、辦件類型:承諾件。
三、聯辦事項:
序號 | 聯辦事項名稱 | 類型 | 實施主體 | 辦理結果 |
1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 行政確認 | 不動產登記中心 | 5日內辦結 |
2 | 繳納稅金 | 其他 | 稅務局 | 當日辦結 |
3 | 繳納登記費 | 其他 | 農商銀行 | 當日辦結 |
4 | 聯機備案合同 | 其他 | 房產局 | 當日辦結 |
四、辦公地點及受理窗口
撫遠市行政大廳不動產登記1號窗口。
五、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
六、承辦窗口及咨詢電話
1.房產局
行政大廳承辦窗口 咨詢電話:13836674043
2.農商銀行
行政大廳承辦窗口 咨詢電話:13512655688
3.稅務局
行政大廳承辦窗口 咨詢電話:15694541111
4.不動產登記中心
行政大廳承辦窗口 咨詢電話:13199100003
七、監督科室及投訴電話
監督科室:確權登記局 監督電話:0454-2133650
八、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
不動產登記中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5個工作日。
房產局:聯機備案合同0.5個工作日。
稅務局:繳納稅金0.5個工作日。
農商銀行:繳納登記費0.5個工作日。
九、申請條件
1.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該房屋和土地有合法批準手續,符合規劃,并已繳納相關繳稅。
2.辦理聯機備案合同應當符合下列條件:開發商與購房者持有效證件及公章到房產窗口簽訂合同。
3.繳納稅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提供產權部門出具的房屋查詢結果作為計稅依據。
4.農商銀行繳納登記費,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提供該房屋登記用途及登記數量作為計費依據。
十、材料清單
序號 | 部門名稱 | 事項名稱 | 申報材料名稱 | 材料來源 | 材料詳細要求 | 必要性 | 備注 |
1 | 不動產登記中心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 身份證明 | 申請人提供 | 復印件一份 | 必要 | 免費提供復印 |
婚姻證明 | 申請人提供 | 復印件一份 | 必要 | 免費提供復印 | |||
繳稅證明 | 申請人提供 | 原件一份 | 必要 | 稅務局出具 | |||
繳費證明 | 申請人提供 | 原件一份 | 必要 | 銀行出具 | |||
2 | 房產局 | 聯機備案合同 | 增值稅發票 | 申請人提供 | 復印件一份 | 必要 | 免費提供復印 |
身份證明 | 申請人提供 | 復印件一份 | 必要 | 免費提供復印 | |||
3 | 稅務局 | 繳納稅金 | 產權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 申請人提供 | 原件一份 | 必要 | 登記中心出具 |
4 | 農商銀行 | 繳納登記費 | 登記數量及用途 | 申請人提供 | 口述 | 必要 |
十一、聯合辦理基本流程
房屋所有權人到行政大廳內房產局窗口提取合同后到登記中心窗口辦理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后提供查詢結果,所有權人到稅務窗口繳納契稅并到農商銀行窗口繳納登記費,稅費繳納后將票據交給登記中心窗口受理人員,5日內不動產登記中心會發送短信通知,產權人需持身份證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繕證窗口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十二、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文件:《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5號)。
收費標:住宅80元每件;非住宅550元每件,符合減免政策的予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