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我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積極營造社會各界和群眾共同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提高全社會對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市河長辦面向全市公開招募市“民間河長”,現將有關招募事項通告如下:
一、“民間河長”的意義:
民間河湖長是指義務參與江河湖泊管護、監督工作,且區別于官方河湖長的社會各界人士(包括社會團體成員、環保組織成員、企業家、巡查員、保潔員、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工作者、新聞媒體工作者、社會熱心人士等)?!懊耖g河長”是對河長制工作的補充,對河長工作的輔助,每個人都可以監督河長制,都有權力和義務參與到河流保護中來?!懊耖g河長”工作可加強政府與民間的交流,更好地加強河湖保護工作。
二、招募條件
1.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有責任心,熱心于河湖長制事業,有較強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2.身體健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有一定的文化知識,能堅持參與河湖長制工作的社會監督。
3.了解基本的國家相關政策,關注河湖長制、水利和生態環境等事業,熟悉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具有相關社會監督經驗者及河流周邊居民優先。
三、工作職責
“民間河長”以社會監督人的身份參與管理河流,協助政府河長開展治水監督工作。主要義務為制止和舉報各種破壞河湖岸邊整潔(岸邊無垃圾、無違章建筑、無污水直排)、河面整潔(河面無垃圾、無漂浮物、無雜草)、河湖整潔(河中無異色、無異味、無障礙、無嚴重淤塞)等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方面的不文明行為,對各級河湖長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提醒、評價,并當好“巡查員、宣傳員、參謀員、聯絡員、示范員”。
四、工作內容
1.對聯系河道進行巡查,發現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非法排污、河道違章及偷排偷倒等河道問題及時上報官方河長;
2.宣傳治河政策,帶動居民護河愛水;
3.收集及反映市民意見;
4.協調群眾與“官方河長”良性互動溝通;
5.每月定期與政府治水工作部門溝通交流,助力我市河流治理。
五、招募方式:
“民間河長”招募按照自愿報名原則,有時間、有精力符合條件的熱心人士經選拔后可擔任“民間河長”。
1.招募時間:2019年10月15日至25日
2.組織聘任:按照市河長辦的審定意見,確定“民間河長”的名單,頒發“民間河長”聘任書統一編號管理;并建立“民間河長”退出和補充機制?!懊耖g河長””屬于志愿公益崗位,不計報酬,實行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表現突出的將由政府表彰。
3.報名方式:“民間河長”采用自薦或由河流流經的鄉村(社區)、環保志愿者組織、青年志愿者組織(或其他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
報名地點:撫遠水務局三樓,聯系人:孔慶敏,電話:13946482902,網上報名郵箱:fysfxb@126.com。
撫遠市河長制辦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