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黨委、政府,市直相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重點河湖綜合整治的組織領導,根據省領導的意見,要求市兩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在擔任本級總河湖長的同時,還需負責具體河湖。經市河湖長同意,結合我市領導干部調整變動的實際,現將調整后的市河湖長、市級河(湖)長名單通知如下:
一、市河湖長
周 宏 省政府黑瞎子島管委會主任、佳木斯市委常委、撫遠市委書記
葛立彬 撫遠市委副書記、市長
二、市級河(湖)長
周 宏 省政府黑瞎子島管委會主任、佳木斯市委常委、撫遠市委書記 烏蘇里江
葛立彬 市委副書記、市長 東 湖
王新亮 市委副書記 黑龍江
鄭志剛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抓吉河
王科明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烏蘇里江
湯洪濤 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大黑魚泡河
張 鑫 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監委主任 烏蘇鎮后河
許志東 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腰亮子河
王忠山 市委常委 黑魚泡河
鄒泉波 市委常委、統戰部長 流連河
衣志輝 市政府副市長 鴨綠河
付 山 市政府副市長 濃江河、大力加湖
劉善友 市政府副市長 通江河
鄭翔云 市政府副市長 別拉洪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