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城市中心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對撫遠城區道路實行貨運車輛限制通行管理措施。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時間
每日早6時至晚22時。
二、禁行車輛類型
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貨車,專項作業車. 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及?;锲愤\輸車輛。
三、禁行區域
撫遠市城區(正陽路、珠江路、佛山路、沿江路合圍區域,含以上道路)
四、禁行車輛進城通行管理
鼓勵商家及有關單位采取夜間運輸、裝卸的工作方式,避開群眾出行高峰。按本通告第二條規定的車輛在禁行時間確有進入城區的需要,要按照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通行證。通行證辦理條件及工作流程,車輛駕駛人及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可到市交警大隊咨詢或通過0454-2135122電話查詢。
五、執法管理
對違反通告擅闖禁行區域的車輛,市交警大隊將按照機動車貨車違反禁令標志的規定對駕駛人予以罰款,記分。
本通告自2020年6月5日起實施
撫遠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