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2020年5月1日起,對我市部分公路限速值進行調整,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速調整路段
京撫公路(2117km+828m至2194km+929m)、丹阿公路(2427km+493m至2442km+931m),限速值調整路段將按標準設置交通標志。
二、限速調整標準
大型貨車及?;愤\輸車限速值調整為70公里/小時,其他車型限速值不變。
三、執法管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上述路段設置測速設備,對超速行駛車輛依法實施非現場處罰。請廣大駕駛人嚴格按照限速標志文明守法駕駛車輛。
特此通告。
撫遠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