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節將至,為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優化節日市場消費環境,現對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類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二、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和電子商務平臺等經營者在經營米、面、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其他商品活動中,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趁節日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
三、藥品經銷企業在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類藥品等用品經營活動中,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及囤積居奇、強制搭售、哄抬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四、住宿、餐飲等服務行業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借節日和重大活動之機哄抬價格、變相漲價、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得以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假折扣等手段欺詐消費者,變相欺客、宰客,侵害消費者權益;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公示并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五、全市各旅游景區景點要在售票或服務處醒目位置設立收費公示牌;政府定價的旅游景區景點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能通過分解項目、強制服務等方式變相收費。要切實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嚴禁欺客、宰客,凈化旅游市場環境。
六、各客運公司、鐵路、高速公路等交通運輸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或收費行為,自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費秩序。要做好票價公示工作,不得擅自漲價、價外收費,嚴禁強制搭售保險。
市場監管部門將在春節期間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價格巡查力度,對春節期間經提醒告誡仍未改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進行查處,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記入信用檔案。涉嫌犯罪的將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撫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