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自即日起印發實施,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2022年3月12日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4月16日
監審:陳彤彤
審核:蘇振宇
編輯:金麗鑫
索引號 | 230883發展和改革局12122025136384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發文機構 | 發展和改革局 | 發文字號 | 發改體改規〔2025〕466號 |
發布日期 | 2025-05-08 | 成文日期 | 2025-06-05 14:06 |
生效日期 | 2025-06-05 14:06 | 廢止日期 | 現行有效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自即日起印發實施,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2022年3月12日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4月16日
監審:陳彤彤
審核:蘇振宇
編輯:金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