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名稱:馬**(撫遠市濃橋鎮東方紅村瀝青拌合站)
身份證件號碼:2308331982********
地址:撫遠市濃橋鎮東方紅村
我局于2024年10月27日對你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實施了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我局執法人員到撫遠市濃橋鎮東方紅村進行檢查,發現撫遠市濃橋鎮東方紅村瀝青拌合站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擅自開工建設。
以上事實,有以下主要證據證明:
1.《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一份(提供時間:2024年10月27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違法事實);
2.《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一份(提供時間:2024年10月27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違法事實);
3.位置圖一份(提供時間:2024年11月10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瀝青拌合站位置信息);
4.現場檢查照片一份(提供時間:2024年10月27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違法事實);
5.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提供時間:2024年10月27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當事人身份信息);
6.購買合同、收據一份(提供時間:2024年10月27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投資總額);
7.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版)提供時間:(2024年10月27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環評類別);
8.電子執法證復印件一份(提供時間:2024年10月27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執法人員資質格);
9.環保行政處罰輔助計算結果表一份(提供時間:2024年11月10日、提供單位: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違法行為裁量結果認定)。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钡囊幎?。
我局于2025年1月24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佳環罰告〔2025〕撫遠02號) 告知你陳述申辯權和聽證申請權。你接到《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佳環罰告〔2025〕撫遠02號)后五個工作日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視為你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處分?!钡囊幎?。
參照《黑龍江省環保行政處罰裁量輔助決策系統》出具的裁量結果:項目建設進程:調試階段;項目應報批的環評文件的類別:報告表(除化工、皮革、造紙、制漿、冶煉、放射性、印染、染料、煉焦、煉油項目以外);項目建設地點: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區劃、產業政策的要求;環境違法次數:1;修正基準:修正基準:經濟承受度(個體(自然人)),補救措施(無),改正態度(不積極),裁量認定: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處罰款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11000元整)。我局擬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11000元整)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繳納罰款方式表述)。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2月8日
監審:王金華
審核:李明遠
編輯:楊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