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轄區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鼓勵群眾積極參與保護、改善環境,市公安局積極主動作為,采取有效舉措,扎實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縱深開展。
一、部門協作為牽引,形成整體監管合力。組織召開“生態環境案件行刑銜接工作聯席會”,積極與市場監管、農業畜牧等行政執法部門協作對接,重點圍繞與群眾生活密切關聯的“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重點群體”開展全方位摸排檢查,宣傳《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為預防環境犯罪打好預防針。
二、以法律宣傳為載體,提升共建共防意識。通過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向群眾宣傳環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環境保護知識等,進一步加深居民對《環境保護法》的認識。
三、以職能發揮為抓手,強化合成打擊效果。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堅決查處一切環境違法行為,并一把尺子量到底,堅決糾正環境執法偏軟現狀,切實做到環保執法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