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遠市選聘物業監督員公告
為加強和改進物業管理,延伸物業管理監督的觸角,擴大物業管理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形成政府監督與社會監督的合力,市委組織部、市住建局決定在全市開展選聘物業監督員工作。現將選聘物業監督員相關事項如下:
一、物業監督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二)熟悉《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黑龍江省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熱心支持物業服務質量監督、住宅小區建設工作,具有較強正義感,在住宅小區內具有較高威望;
(三)具有較強奉獻精神,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敢于堅持原則;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二、物業監督員工作職責
協助所在物業管理區域業委會(物管會)開展物業監督工作,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
(一)及時了解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二)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業服務收費、環境衛生、房屋使用、小區綠化等方面進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向所在社區反映;
(三)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狀況進行監督,發現有損壞現象,通過手機隨手拍照片反饋社區進行處理或通知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并監督問題處理情況;
(四)協助業委會(物管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健康文化活動;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宣教、執法活動;
(五)監督小區公共區域設施、設備更新改造質量,對物業維修維護進行全程監督;
(六)參加其他物業監督活動。
三、物業監督員工作紀律
(一)保守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二)不得以權謀私或妨礙行政機關正常的公務活動,不得損害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不得以物業監督員名義參加與履行職責無關的社會活動;
(四)正確使用“撫遠市物業監督員標識”,不得轉借或者用于非物業監督活動;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性條款。
四、物業監督員工作方式
物業監督員采取分散工作與集中工作相結合的辦法,工作性質為義務監督,免費提供意外保險,無工作報酬,參與社區基層治理積分制,可根據積分兌換獎勵。具體工作方式如下:
(一)市委組織部負責物業監督員組織管理工作,各鄉鎮黨委作為二級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監督員組織管理工作,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的日常聯絡、協調和指導工作,其他市直部門依據職權進行業務指導;
(二)監督員在履行監督職責時,應當攜帶“撫遠市物業監督員”標識(徽章和工作證);
(三)監督員將反映的問題報送社區,由撫遠鎮統一匯總上報至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集中協調轉派相關單位處理,處理結果由社區向監督員反饋;
(四)監督員應對相關部門處理的問題和具體經過詳實記錄、拍照留證,定期報送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五、選聘物業監督員程序
選聘工作遵循公開、公正、擇優原則,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
2024年7月22日至7月31日報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
本次報名為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自行下載附表《申報撫遠市物業監督員登記表》。填好各項信息后,送至撫遠市住建局3樓物業保障中心辦公室,地址:撫遠市住建局。咨詢電話:2122009。
(二)選聘初審
市住建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并將符合報名條件的《全市推薦物業監督員名冊》匯總后,報送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選聘公示
根據全市物業小區情況,每個小區擬推薦1—3人,人選確定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
(四)正式聘任
市委組織部依據選聘的條件、要求,對全市推薦的參聘人員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人員,市住建局將聘任為撫遠市物業監督員,頒發“撫遠市物業監督員標識”,并在撫遠市人民政府官網公示監督人員名單及證件信息。
六、物業監督員的解聘
物業監督員實行聘任制,聘任期為2年。期滿后需要續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辦理。到期未續聘即自行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提前解聘:
(一)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不履行物業監督員職責的;
(三)違法行使物業監督員監督權或利用監督權謀取私利的;
(四)因住址搬遷、健康狀況等原因不宜繼續擔任監督員的;
(五)其他不宜繼續擔任監督員的情形。
監督員在聘期內主動提出不再擔任的,應當由本人向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或請所在社區代為申請。監督員在聘期內辭職或者被解聘的,由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解聘公告,并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撫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19日
詳見附件:申報撫遠市物業監督員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