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教師資格證書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補辦申請人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公開發行、播映的報刊、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發表本人教師資格證書遺失聲明,并取得遺失聲明媒體介質原件或該新聞媒體的書面證明材料。
2、申請者持本人所需材料到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補辦,并按要求填寫《教師資格證書補辦、換發申請表》。所需材料:補辦申請人需取得遺失聲明媒體介質原件或該新聞媒體的書面證明材料,準備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變更的,需發證機構或戶籍管理機構出據證明)。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核實原存檔材料認定結論的基礎上,核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種類、數量及各項信息,情況屬實的,予以辦理。
撫遠市教育局
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