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則
1.1統一指揮的原則。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校長或園長不在現場時,由現場級別最高的領導負責指揮,并隨時將指揮權交給趕到現場的更高級別的領導指揮。
1.2生命第一的原則。學校、幼兒園突發應急事件時,必須將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其次是校產和財物安全。
1.3預防為主的原則。學校幼兒園應加強應急安全教育,經常組織應急疏散演練,定期對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以便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
2.領導機構
成立撫遠市教育局中小學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王 鵬
副總指揮:李曉春 馬吉艷 王 琳 田冬冬
成 員:周偉益 殷志強 王建成 袁戍邊 趙端仁 胡國棟 高增麗 宋云霞 孫文成 吳曉玲 布英梅
2.1辦事機構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學校安全管理股,辦公電話0454-2122285。
2.2各專項小組
各中小學、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成立通信組、保衛組、搶救組、運輸組、疏散組、醫務組等各專項應急小組,由校長或園長牽頭負責。
3.信息報告
3.1各中小學、幼兒園發生突發重大安全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向市教育局中小學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電話0454-2122285)。
3.2市教育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逐級上報至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時限不超過1小時。并組織人員到突發事件一線進行指揮。
4.應急處置
4.1火災事故
4.1.1學校、幼兒園一旦發生火災,由現場最高級別領導決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通信組發出火警信號,并撥打119報警,向教育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將現場情況記錄或拍攝下來,形成書面和影像材料,以備事后調查、總結和評估。
4.1.2疏散組立即組織師生員工及時疏散到安全地帶,并清點班級人數,如發生特殊情況,要立即采取措施應對。
4.1.3滅火組要在作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及時切斷電源,開展滅火工作,如火勢不能控制則立即撤離,等待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撲救。
4.1.4搶救組按照生命第一的原則,先搶救被困和受傷的師生,再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并配合醫務組將傷員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1.5保衛組要配合消防和公安人員工作,及時引導消防人員和車輛進入火災現場。保護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做好警衛工作。
4.1.6學校的指揮系統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到人員到位,組織到位,通信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善后處理到位,消防配合到位,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4.2食物中毒事件
4.2.1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學校主要領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并向市教育局、衛生局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事件的相關情況,時限不超過1小時。
4.2.2根據中毒情況組織人員現場搶救或撥打120將中毒學生送往醫院。
4.2.3學校、幼兒園保衛人員和通信組要記錄、拍攝和保護好現場,及時調查中毒原因,保存好食品證物,將整個事件情況形成書面和影像資料,歸檔備案,并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2.4學校、幼兒園要經常進行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嚴把學校食堂食品質量關,搞好環境衛生。
4.3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件
4.3.1學校、幼兒園在組織各種大型集體活動前(如市運動會、文藝匯演等)要制定相應的活動安全預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切實保障師生安全。
4.3.2在大型活動中一旦突發意外事件,由現場最高領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性質,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人員展開應急處置工作。學校主要領導要及時趕到現場,并在1小時內將事故的情況報送教育局應急指揮中心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4.3.3學校要對事件的起因、發展過程、危害程度、善后處理等情況,實事求的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主管部門及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并對事故中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4.4學校、幼兒園發生重大傳染病
4.4.1學校、幼兒園一旦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學校主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將傳染病的癥狀,發病對象,年齡結構,人員數量等信息向上級主管部門、防疫部門和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報告。
4.4.2學校、幼兒園和專門防疫機構,要立即調查傳染源同時進行隔離治療,并做好疫情防護、數據采集、場所消毒、教育安撫等工作。各校要將防治非典工作納入到重要議事日程。
4.4.3,學校、幼兒園的負責人和衛生保健教師,要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升旗、班會、廣播、宣傳板等形式,大力宣傳衛生常識,注意傳染病的發生與防治。
4.5地震災害
4.5.1地震災害發生后,教育局和學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員、教師迅速就位,指揮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清點學生人數,核定財產損失,如有失蹤人員,立即組織搶救組進行搶救。通訊組立即向教育局上報災情,教育局匯總災情后立即逐級上報,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震后自救工作。學校、幼兒園在開展自救的同時,要總結經驗教訓,為今后的預防工作提供依據。
4.5.2地震災害以預防為主。學校、幼兒園要利用多種形式開展防震知識宣傳和教育,經常開展疏散演練,各部門熟悉工作職責,廣大師生員工熟悉疏散路線,并掌握震前預兆、震中避險、震后自救知識。。
4.6交通事故
4.6.1交通安全要依法規范、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管理、分級處理。
4.6.2交通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救護搶險、疏散引導、警戒護衛,并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并將現場情況向教育局報告。
4.6.3學校、幼兒園要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并將事故全過程形成書面和視頻材料上報教育局。
4.6.4學校、幼兒園要制定應對惡劣天氣和人員、車輛密集情況下的交通應急預案。
4.6.5教育局要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成立本行政區的校車聯席會議,制定符合實際的校車服務方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的學生交通安全工作。
4.7踩踏事故
4.7.1踩踏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要及時切斷后面學生的通行,搶扶被壓倒的學生,并及時向校長、園長報告。
4.7.2接到報告后,校長、園長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各職能小組開展工作,通訊組及時向上級報告,疏散組組織學生疏散,搶救組立即搶救受傷的學生,并及時將傷者送醫院治療,各班主任做好其他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消除恐慌心理。
4.7.3學校幼兒園加強防踩踏的安全教育,定期開展演練,對易發生踩踏事故地段的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燈、樓梯扶手等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下課和放學時要有專人負責巡視。探討施行各樓層間錯時下課的方式方法。
5.應急保障措施
5.1建立健全應急指揮體系、工作機制和預警機制。做到職責明確,措施到位。力爭將人身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減少社會的負面影響
5.2師生員工要熟知應急程序和疏散路線。安全設施要經常進行全面檢查,對安全隱患要采取相應措施及時進行整改,達到安全標準,防患于未然。
5.3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突發事件,及時采取控制措施,做到遇事不慌,指揮體系順暢,報警及時,應急措施到位。
6.附則
6.1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要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對有關領導及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撫遠市教育局負責編制并解釋與實施。
6.3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撫遠市教育局負責根據機構和人員調整情況及在運行過程中總結的經驗與教訓,根據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撫遠市教育局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