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縣(市)、區文化市場的管理,規范市場經營秩序,促進文化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鑒于相關經營單位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營業執照已注銷等經營異常情況,我局擬對3家存在經營異常情況的文化市場經營單位注銷其相應的文化經營許可證,并取消其經營資格。
如對本公告內容有異議的,請相關經營單位或利害關系人在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我局提出(聯系地址:撫遠市迎賓路32號,聯系電話:0454-2135399等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未向我局提出異議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銷生效。
特此公告
撫遠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4日
編輯:孫樹楓 審核:陳雪妍 終審:郭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