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15日,早晨駕車到綏芬河市時代廣場接人后到北寒馨怡純糧油上班。
1月16日-18日,到綏芬河市北寒馨怡純糧油上班,中午曾到咱們家刀削面、粥家鋪子用餐。16日18時到在水一方超市購物,17日17時30分到花園路鄉村鵝店用餐。
1月19日-20日,早晨到綏芬河市時代廣場接人,然后駕車到北寒馨怡純糧油上班,中午曾到咱們家刀削面、粥家鋪子用餐。19日早曾到北寒轉盤路樂鮮超市。
1月21日8時左右,到綏芬河市小美發廊理發。17時40分,到在水一方小區對面中石化加油站加油。20時左右,到武家小館用餐。21時左右,到在水一方超市購物。
1月22日8時左右,到綏芬河市超富達超市購物,17時左右到鵬鵬飯店用餐。
1月23日8時40分,到綏芬河市烏蘇里大街傳豐木業, 17時左右到市醫院做核酸檢測。
1月24日5時左右,從綏芬河市自駕車前往肇東市,10時左右途經阿城區平山服務區加油,到過服務區衛生間,12時30分到達肇東市海城鎮新安村四組父母家,15時30分,到海城鎮派出所。
1月25日上午未外出,無訪客。下午,由120救護車接到定點醫院進行隔離醫學觀察。
二、湖北省黃岡羅田縣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返鄉者行動軌跡信息:
1月25日,上午5時30分左右,方某某乘坐私家車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自杭州返鄉,下午15時到達羅田縣鳳山鎮金馬社區華春名居小區家中,15時-17時在家未外出,17時左右,乘私家車前往鳳山鎮北豐二郎廟村二組父母家中,當晚在其父母家就餐住宿,無其他外出情況。
1月26日,早餐在其父母家中就餐。上午8時30分左右自駕車返回鳳山鎮金馬社區報備返鄉行程,并前往鳳山鎮衛生院核酸采樣點進行核酸采樣(結果為陰性),后自駕車返回華春名居小區家中,13時左右,自駕車到縣人民醫院門診部婦科門診就診,15時10分左右,在縣人民醫院門口乘坐三輪車,返回華春名居小區家中未出。20時,羅田縣接到協查函,20時30分,將方某某閉環轉運集中醫學觀察隔離點集中隔離,核酸初篩呈陽性。
請與上述人員活動軌跡有過交集,特別是同時間去過相同地點,或1月24日(含)以來到過黑龍江省綏化肇東市,1月25日(含)以來到過湖北省黃岡羅田縣的入(返)撫人員,做好個人防護,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居民委)和疾控中心(0454-2132342)報告,并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請廣大市民相互轉告,如有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請廣大市民關注官方發布信息,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時刻保持個人防護意識,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加強針的市民要及時到我市指定疫苗接種點進行接種。一旦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要佩戴口罩,及時到撫遠市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就醫過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動告知14天活動軌跡和接觸史。
編輯:趙 陽 審核:李 婧 終審:郭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