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
{{ errorMessage }}


{{ errorMessage }}






{{ registerSuccessMessage }}

撫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撫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索引號 230883市政府辦公室123920171710 主題分類 人口與生育、婦女兒童,婦女兒童,04
發文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撫政發[2017]14號
發布日期 2017-05-31 成文日期 2017-05-31 09:05
生效日期 2017-05-31 09:05 廢止日期 現行有效
打印

 

撫政發〔201714

 

 

撫遠市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撫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撫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6-2020年)》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望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撫遠市人民政府

                                                                                                 2017531

 

 

撫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6-2020年)

 

兒童時期是人生發展的關鍵時期。為兒童提供必要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機會與條件,最大限度地滿足兒童的成長需要,是政府和社會的共同責任。促進兒童發展,對于提高人口整體素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實現經濟社會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撫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15年)》實施五年來,從兒童與健康、教育、福利、環境、法律保護等五個領域提出了推動兒童發展的目標和策略措施。規劃實施五年來,在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兒童生存、保護、發展的環境和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兒童權利得到進一步實現,兒童事業取得長足進展。兒童健康、營養狀況不斷改善,教育普及程度持續提高,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體系基本建立,弱勢兒童群體得到更多的社會關懷和救助,兒童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

受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我市兒童發展仍面臨著諸多問題與挑戰。兒童優先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還不夠平衡,貧困、留守、流動人口中兒童問題還有待進一步解決,侵害兒童權益的行為和影響兒童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依然存在。解決兒童面臨的突出問題,促進兒童的全面發展和權利保護,仍然是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任務。

未來五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我市全面加快轉型升級、建設現代化強市、實現發展跨越趕超的關鍵時期。抓住機遇,制定并實施新一輪兒童發展規劃,推進兒童事業與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歷史賦予的光榮使命。市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黑龍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黑龍江省兒童發展規劃(2016-2020年)》和《撫遠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總體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兒童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縮小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差距,提升兒童福利水平,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促進兒童全面健康發展,推動兒童分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1. 依法保護原則。在兒童身心發展的全過程,依法保障兒童合法權利,促進兒童全面健康成長。

2. 兒童優先原則。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政策規劃和配置公共資源等方面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需求。

3. 最大利益原則。從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利益出發處理與兒童相關的具體事務,保障兒童利益最大化。

4. 平等發展原則。創造公平的社會環境,確保兒童不因戶籍、地域、性別、民族、信仰、受教育狀況、身體狀況和家庭財產狀況受到任何歧視,所有兒童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5. 兒童參與原則。鼓勵并支持兒童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暢通兒童意見表達渠道,重視、采納兒童意見。

二、總目標

完善覆蓋全市城鄉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兒童身心健康水平;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享有更高質量的教育服務;擴大兒童福利范圍,建立和完善適度普惠的兒童福利體系;完善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和社會服務體系,創造有利于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完善保護兒童的法規體系和保護機制,依法保護兒童合法權益。

三、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 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

——控制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減少出生缺陷所致殘疾。

——低出生體重發生率控制在4%以下。

——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新生兒苯丙酮尿癥等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到98%以上。

——新生兒聽力篩查率達到80%以上。

2. 降低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嬰兒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流動人口中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降低。

3. 提高兒童預防保健水平。

——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95%以上。

——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達到95%以上。

——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達到99%以上。

4. 控制兒童常見疾病和重大傳染性疾病發生。

——兒童常見疾病患病率降低。

——艾滋病、梅毒、結核病、乙肝等重大傳染性疾病得到預防和控制。

5. 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

——兒童傷害致殘率降低。

——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15年為基數下降。

6. 提高兒童早期營養水平。

——0-6個月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60%以上。

——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控制在8%以下。

——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控制在5%以下。

——5歲以下兒童低體重率降到3%以下。

——5歲以下兒童肥胖得到有效控制。

7. 提高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率。

——控制中小學生視力不良、齲齒、超重/肥胖、營養不良發生率。

——中小學生貧血患病率以2015年為基數下降1/3。

8. 提高兒童精神健康水平。

——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降低。

——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下降。

9. 提高適齡兒童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普及率。

10. 改善兒童的生活環境,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減少。

策略措施:

1. 加大婦幼衛生經費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逐年增加婦幼保健服務經費投入,促進兒童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 加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堅持婦幼保健機構公益性質,履行公共衛生職能。市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加強市、鄉(鎮)、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完善基層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建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和市級以上婦幼保健院設置兒科,推進兒童醫療保健科室標準化建設,規范新生兒病室建設。加強兒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兒童衛生服務能力。

3. 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營養與喂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逐步擴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兒童保健服務內容。將流動兒童納入流入地社區兒童保健管理體系,提高流動人口中的兒童保健管理率。

4. 完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建立完善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預防免費基本服務政策,扎實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國家免費孕前優先健康檢查項目。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識宣傳力度,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規范婚前檢查項目,改進服務模式,提高婚前醫學檢查率。加強孕產期合理營養與膳食指導。建立健全產前診斷網絡,加強產前診斷技術管理,提高孕期出生缺陷發現率。嚴格執行兒童殘疾篩查工作相關規定,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診斷和治療,擴大篩查范圍,增加服務內容,提高確診病例治療率和康復率,有效控制因遺傳、疾病、意外傷害和環境及其它因素導致的兒童殘疾發生和發展。

5. 加強兒童疾病防治。以農村和城市社區為重點,普及兒童健康知識,提高家庭防控能力。擴大免疫規劃范圍,加強冷鏈系統建設和維護,規范預防接種行為,完善免疫服務形式,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兒童疾病的綜合管理,規范兒科診療行為,推廣兒童常見病診治的適宜技術,降低新生兒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臟病等的死亡率。鼓勵孕產婦住院分娩,控制新生兒疾病發生。將全面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納入婦幼保健常規工作和目標考核,實現最大限度減少因母嬰傳播造成的兒童感染。

6. 加大兒童營養干預力度。積極倡導母乳喂養,大力普及母乳喂養基本知識,嚴格執行《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將宣傳母乳喂養納入醫療保薦機構工作職責,加強愛嬰醫院建設管理,完善和落實支持母乳喂養的相關政策。加強對衛生人員技能培訓,提高預防和治療營養不良、貧血、肥胖等兒童營養性疾病的能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落實城鄉義務教育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區合格碘鹽食用率。

7. 加強兒童健康指導和保健工作。加強托幼機構和中小學校衛生保健管理,對兒童開展疾病預防、心理健康、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導,提高兒童身心健康素養水平。做好托幼機構保健管理,加強托幼機構的衛生學評價。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加強兒童膳食、體育鍛煉、視力、聽力和口腔保健指導,幫助兒童養成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保證中小學生睡眠時間和每天至少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鼓勵和支持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嚴禁向兒童出售煙酒和違禁藥品,預防和控制兒童吸煙、酗酒和吸毒。完善并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和體質監測制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

8. 加強兒童心理衛生和生殖健康教育與服務。加強兒童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生長發育的評估與指導。構建兒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務網絡,精神??漆t院、兒童醫院、婦幼保健機構設兒童心理科和心理咨詢門診,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漆t師。學校設心理咨詢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重點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孤困兒童及殘疾兒童的心理輔導。構建兒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務網絡,將性與生殖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體系,為兒童從正常渠道獲取相關知識提供幫助。增加面向兒童的性與生殖健康服務機構數量,滿足兒童的咨詢與治療需求。

9. 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制定實施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綜合干預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為兒童創造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事故發生。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中小學校、幼兒園和社區普遍開展災害避險以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家長和兒童的自護自救、防災避險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學校和幼兒園的兒童傷害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和兒童傷害監測報告制度。提高在災害和緊急事件中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為受災兒童提供及時有效的醫療、生活、教育、心理康復等救助服務。

10. 加強對兒童食品、用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嬰幼兒食品、藥品、用品的國家標準,建立安全監測、檢測和預警機制,強化相關企業的質量意識。加強兒童食品經營者和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加強農村地區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用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嬰幼兒用品、玩具生產銷售和游樂設施運營的監管。建立健全有缺陷的兒童玩具、兒童用品等產品召回制度。

11. 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刂坪椭卫泶髿?、水、土地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加強監管,確保主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屬(鉛、鎘等)暴露水平符合國家標準。

(二)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 適齡兒童基本接受學前教育。

——0-3歲兒童接受早期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0%以上。

——城市公辦幼兒園的數量鞏固并增加。

——每個鄉鎮至少建立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

——有條件的村依托鄉鎮中心園辦分園或依托村小學辦附屬園。

2. 大力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

——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9%以上。

——義務教育學校全部實現標準化。

3. 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5%以上。

——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普職比大體相當。

4. 優化教育資源配置。

——留守、流動兒童享有公平教育,城鄉、區域、校際間差距逐步縮小。

——基礎教育質量不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全面提升。

——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策略措施:

1. 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切實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優先保障教育需求,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完善體制和機制,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不斷擴大社會資源對教育的投入。

2. 依法保障兒童受教育的權利。各級政府要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幫助解決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其輟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保障適齡兒童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學校要耐心教育、幫助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不得違法或者違反國家規定開除或變相開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3. 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推進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各項資源,加快薄弱學校改造,完善城鄉教師交流制度,縮小辦學條件、師資素質、教育質量上的差距。

4. 加快發展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的兒童教育事業。積極推進少數民族及偏遠、貧困地區改善中小學辦學條件,加大少數民族學校網點的調整力度。全面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兒童使用本民族語言接受教育的權利。各地在現有中小學教職工事業編制總量內,結合少數民族雙語教學特點和工作需要,科學合理配置編制,適當給予傾斜,保證雙語教學開展。加大師資培訓力度,提高少數民族雙語教學質量。

5. 積極開展0—3歲兒童科學育兒指導。積極發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兒童綜合發展指導機構,以幼兒園和社區為依托,為0—3歲兒童及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導。

6. 加快發展3—6歲兒童學前教育。落實各級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繼續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加快學前教育推進工程建設,將學前教育發展納入城鎮建設規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引導和支持地方擴建公辦幼兒園,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偏遠農村地區實施學前教育巡回支教點,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提供廣覆蓋、?;?/span>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興辦幼兒園,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逐步完善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網絡,配備專職巡回指導教師,為人口分散地區提供靈活多樣的學前教育服務。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園問題。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和孤殘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鼓勵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康復機構興辦接收殘疾兒童的幼兒園。加強學前教育監督和管理,糾正個別地區幼兒園小學化傾向。增加公辦幼兒園教師編制,嚴格執行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保障民辦幼兒園教師待遇,穩定幼教師資隊伍。

7. 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教育公平,加快城鄉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強教師隊伍特別是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師交流。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巨k學條件,穩步調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實施特崗計劃,全面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穩定鄉村教師師資隊伍。

8. 確保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解決流動兒童的就學問題,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制定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加快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

9. 保障特殊困難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落實兩免一補政策,確保困境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加快發展特殊教育,建立1所特殊教育學校的目標。擴大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的規模,落實殘疾學生兒童從義務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12年全免費教育政策,提高殘疾兒童的受教育水平。保障流浪、具有嚴重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10.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堅持德育為先,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有機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納入教育教學評估體系,充分發揮共青團和少先隊在學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健康素質。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和社會實踐活動,利用各類科普教育基地為兒童提供科學實踐的場所和機會。建立校外科學實踐活動與學校課程相銜接的機制。加強兒童科普網絡建設,建立和鞏固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兒童科普隊伍。增強兒童對科學技術的興趣和愛好,培養兒童科學探究能力和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11. 加快推進教育制度改革。積極推進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考試招生制度的改革,建立教育質量標準和監測評價制度體系。完善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評價體系,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制度,解決學生擇校問題。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12. 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和能力。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教師師德修養水平。將師德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建立尊師愛生的師生關系,不歧視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提高教師學歷合格率和學歷層次,完善教師培訓和交流制度,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

13. 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和信息化。把教育信息化納入國家信息化發展整體戰略,提高農村中小學校接入互聯網的比例,擴大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網絡覆蓋面,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信息化體系。

14. 全面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建設民主、文明、和諧、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學校,改善寄宿制學?;A設施,提供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學習、食宿條件。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與監督機制,規范學校收費行為。

(三)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 擴大兒童福利范圍。

——推動兒童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的轉變。

——困境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得到滿足。

2. 保障兒童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參保率持續提高。

——兒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穩步提高。

——貧困和大病兒童基本得到醫療救助。

3. 提高孤殘兒童保障水平。

——孤兒生活、教育、醫療和公平就業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滿足。

——孤兒的家庭寄養率和收養率提高。

——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率提高。

4. 加強對流浪和特殊家庭兒童的保障。

——流浪兒童的數量和反復性流浪減少。

——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滿18周歲子女的生活、教育、醫療、公平就業等權利得到保障。

5. 兒童服務工作機構健全。

——孤兒養護、流浪兒童保護和殘疾兒童康復的專業服務機構數量增加。

——建立1所具有養護、醫療康復、教育、技能培訓等綜合功能的兒童福利機構。

——建立1所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機構。

策略措施:

1. 提高面向兒童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和機制,增加兒童福利投資財政預算,逐步實現兒童公共服務均等化。

2. 對兒童醫療提供保障及救助。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框架內完善兒童基本醫療保障,逐步提高兒童醫療保障水平,減輕患病兒童家庭醫療費用負擔。加大對大病兒童和貧困家庭兒童的醫療救助。對低保、低收入家庭兒童和重殘、重癥兒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納部分按規定予以補貼。

3. 擴大兒童福利范圍。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兒童信息檔案,落實相關津貼制度。通過分類施保提高困境兒童生活水平。探索對兒童實施營養干預和補助的方法,改善兒童營養狀況。

4. 建立健全困境兒童福利分類保障政策。建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強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兒童醫療保障,落實困境兒童教育保障政策,加強流浪乞討兒童和打拐解救兒童關愛保護,完善監護困境兒童收留撫養政策,健全孤兒保障制度,滿足困境兒童生活、醫療、教育、人身保護等方面需求。

5. 構建困境兒童福利社會服務工作體系。指導、支持家庭依法履行監護、撫養、教育的職責和義務,為困境兒童家庭提供養育指導、能力培訓、脫貧創收等福利服務。建立運行村(居)委會兒童保護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困難兒童權益受侵害的事件。推動鄉鎮政府切實承擔起困境兒童審批、資金發放等相關工作,依托鄉鎮(社區)供養機構為困境兒童提供替代照料、委托代養等福利服務。推動市級兒童福利機構建設,逐步完善功能,輻射城鄉社區,為困境兒童提供專業的替代照料、養育輔導、專業康復和矯治等福利服務。建立健全困境兒童關愛保護監測預防、發現報告、評估轉介、幫扶干預四位一體反應機制,采取行政保護、司法干預、替代照料、專業矯治、社會幫扶等針對性保護措施,盡可能創造有利于困境兒童成長發展的條件。

(四)兒童與社會環境

主要目標:

1. 充分尊重和保障兒童權利。

——尊重、關愛兒童的社會意識普遍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為改善。

——消除對兒童的歧視和傷害。

——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生活、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保障兒童享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

2.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城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90%的城市社區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長學?;蚣彝ソ逃笇Х拯c。

——兒童家長素質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高,兒童家長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

3. 豐富、凈化兒童的精神生活。

——兒童文化產品不斷豐富,質量不斷提高。

——確保兒童平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務。

——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手機、游戲、廣告和影視中不良信息的影響。

——培養兒童閱讀習慣,增加閱讀時間和閱讀量,鼓勵兒童每月至少閱讀1本圖書。

4. 加強兒童活動陣地和服務機構建設。

——市、鄉(鎮)兩級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課外活動設施和場所增加,利用率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

——90%以上的城鄉社區建立1所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戲、娛樂、教育、衛生、社會心理支持和轉介等服務的兒童之家。

——每個社區和鄉(鎮)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的兒童社會工作者。

策略措施:

1. 宣傳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和兒童參與原則。廣泛開展以兒童優先和兒童權利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對兒童權利尤其是兒童參與權的認識,將兒童參與納入兒童事務和兒童服務決策過程,暢通兒童參與和表達渠道,保障兒童有權對影響自身的事項發表意見。鼓勵兒童參與力所能及的社會事務和公益活動,增加社會實踐機會,提高社會參與能力。

2. 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普遍建立各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推動指導城市社區和行政村建立家長學?;蚣彝ソ逃笇Х拯c。建立家庭教育從業人員培訓和指導服務機構管理等制度,培養合格的專(兼)職家庭教育工作隊伍。加大公共財政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家庭教育工作。

3. 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宣傳實踐活動。多渠道、多形式持續普及家庭教育知識,確保兒童家長普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參與家庭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家庭教育研究,促進研究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4. 為兒童成長提供良好的家庭環境。倡導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關系。提倡父母與子女加強交流與溝通,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預防和控制家庭虐待等事件的發生。

5. 創造有益于提升兒童思想道德和身心健康的文化環境。鼓勵和支持具有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的兒童文化產品的創作、生產和發行,打造、培育兒童文化精品。辦好兒童廣播電視專題節目,嚴格控制不合適兒童觀看的節目在大眾傳媒播出。加強市場監管,加大查處傳播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和偽科學出版物及兒童玩具、飾品的力度。重視少數民族文字少兒讀物的創作、譯制和出版工作。

6. 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母乳代用品廣告宣傳,規范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及煙酒廣告播出。禁止未滿10周歲兒童作為廣告代言人,規范和限制兒童參加商業性演出和活動。

7. 引導兒童健康上網。在公益性文化場所和兒童活動場所設立的公共電子閱覽室,應為兒童提供公益性上網服務。社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公益性互聯網服務設施。推廣綠色上網軟件,加強對網絡不良信息的打擊和治理,凈化互聯網環境。加強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嚴格實行消費者實名登記制,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加大對黑網吧的打擊力度。家庭和學校加強對兒童上網的引導,防止兒童沉迷網絡。

8. 為兒童閱讀創造條件。推廣面向兒童的圖書分級制,為不同年齡兒童提供適合其特點的圖書,為兒童家長選擇圖書提供建議和指導。增加社區圖書室的數量,公共圖書館設兒童閱覽室或圖書角。農家書屋配備一定數量的兒童圖書。廣泛開展各類圖書閱讀活動,鼓勵和引導兒童主動讀書。

9. 凈化校園周邊環境。落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確保校園安全的相關措施,在學校周邊治安復雜地區設立治安崗進行巡邏,向學校、幼兒園派駐保安員。校園附近嚴格按規定設交通警示標志和安全設施,派民警或協管員維護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周邊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強對校園周邊商業網點和經營場所的監管,中小學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禁設網吧、電子游戲廳。

10. 加大兒童活動設施建設。將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建設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增加彩票公益金對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的投入,規范兒童課外活動設施和場所的管理,各類文化、科技、體育等公益性設施和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并根據自身條件開辟專門供兒童活動的區域。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

11. 均衡公共文化服務資源。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加大對農村地區和偏遠地區兒童活動設施、場所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確保貧困、偏遠、留守、流動兒童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

12. 強化城鄉社區兒童服務功能。建立以城鄉社區為基礎的兒童保護工作運行機制,充分利用社區兒童之家開展兒童服務工作。兒童之家設立一名兒童福利主任崗位,并按管區內工作量配備多名兒童協理員,為管區內所有困境兒童提供全面支持與服務,實施困境兒童分類動態管理、巡查監督家庭養育狀況等多項服務。

13. 加強兒童社會工作隊伍建設。強化對兒童工作人員的社會工作能力培訓,積極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在為兒童提供服務、維護兒童權益方面的作用。

14. 增強兒童環保意識。開展環境和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鼓勵兒童積極參與環?;顒?,引導兒童踐行低碳生活和綠色消費。

(五)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 保護兒童權益的制度體系更加健全,更具操作性。

2. 貫徹落實保護兒童的法律、法規、規章,兒童優先和兒童最大利益原則進一步落實。

3. 依法保障兒童的人身、財產權利。

——兒童獲得出生登記和身份登記權利得到保障。

——兒童合法財產權益得到保護。

——控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趨勢,出生人口性別比趨向合理。

——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6周歲)和對兒童的經濟剝削。

——預防和打擊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任何形式的暴力。

加大對被拐騙、買賣兒童的打擊力度。

4. 提高兒童監護能力。

——完善兒童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兒童成長安全更有保障,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5. 提高兒童法律保護水平。

——中小學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建立兒童法律援助機構,保障兒童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地方性司法體系進一步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的特殊需要。

6. 預防和控制兒童犯罪。

——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降低。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降低。

策略措施:

1.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保護兒童的相關制度體系。根據國家立法進程,不斷完善兒童保護地方立法體系,加強保護兒童權利、促進兒童發展方面的制度建設,清理與兒童權利保護和兒童發展不相適應的規定,增強相關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

2. 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家庭、學校、社會各界保護兒童權利的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和能力。加強學校法治教育,增強兒童自身法治觀念,引導兒童自覺遵守法律及社會公德,提高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

3. 加強執法監督。明確執法主體,強化法律責任。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強對執法和司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增強保護兒童權益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4. 完善兒童監護監督制度。提高兒童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及履行職責的能力,落實國家關于不履行監護職責或嚴重侵害被監護兒童權益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資格撤銷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庭監護為主體,以社區、學校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監督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

5. 不斷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措施,不斷強化政府主導、全民關愛的責任意識和家庭自覺履行監護責任的法律意識。

6. 完善兒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機制。進一步擴大兒童法律援助覆蓋面,健全完善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充實基層法律援助工作隊伍,支持和鼓勵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確保兒童在司法程序中獲得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務和司法救助。

7. 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提高社會各界對出生登記的認識,完善出生登記相關制度和政策,加強部門協調,簡化、規范登記程序,確保兒童平等享有戶籍權。

8. 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導向機制。宣傳性別平等觀念,增強全社會性別平等意識,消除對女童的歧視,加大對利用B超等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打擊力度。開展各種形式的關愛女童活動,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趨勢。

9. 保護兒童人身權利。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強奸、拐賣、綁架、虐待、遺棄等侵害兒童人身權利和組織、脅迫、誘騙兒童犯罪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兒童進行扒竊、乞討、賣藝、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兒童受暴力傷害問題預防、強制報告、反應、緊急救助和治療輔導機制。整合資源,探索建立兒童庇護中心。加強預防和打擊防拐兒童犯罪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兒童及其家長防拐意識和能力,為被解救兒童提供身心健康服務,妥善安置被解救兒童。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兒童,禁止介紹未滿16周歲的兒童就業。建立健全監督懲罰機制,嚴厲打擊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國家對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依法保護兒童的隱私權。

10. 加強對兒童財產權益保護。依法保障兒童的財產收益權、獲贈權、知識產權、繼承權和一定權限內獨立的財產支配權。

11. 推動建立和完善適合未成年人的專門司法機構。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探索未成年人案件辦理專業化。加快建設和落實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專門機構或專門人員。

12. 完善涉嫌違法犯罪的兒童處理制度。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兒童,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未滿16周歲兒童犯罪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16周歲以上兒童犯罪案件一般不公開審理,尊重和保護兒童合法權益。對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對政府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未成年人及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未成年吸毒人員,與成年人分別收容、收戒。保障解除羈押、服刑或收容教養期滿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

13. 完善具有嚴重不良行為兒童的矯治制度。建立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的運作機制,對有不良行為的兒童實施早期介入、有效干預和行為矯治。加強對具有嚴重不良行為兒童的教育和管理,探索專門學校教育和行為矯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保障專門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對適用緩刑的未成年人和因罪犯接受社區矯正的未成年人,做好幫教工作。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撫遠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本規劃;政府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的職責,承擔落實規劃中相應的目標任務;市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

(二)制定地方兒童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市政府各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的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形成全市兒童發展規劃體系。

(三)加強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體現兒童優先原則,將兒童發展的主要指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協調發展。

(四)保障兒童事業發展經費。加大兒童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的投入,并隨經濟增長逐步增加。重點扶持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兒童事業的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兒童事業發展。

(五)營造有利的社會輿論環境。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級領導干部、兒童工作者、廣大兒童和全社會廣泛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宣傳規劃實施的目的、意義、經驗和成效,宣傳促進兒童保護和發展的國際公約、法律政策,營造有利于兒童生存、保護、發展和參與的社會氛圍。

(六)建立健全實施規劃的工作機制。建立由政府主導,婦兒工委組織協調,多部門合作,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建立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將規劃主要目標納入各級黨政機關目標管理考核,納入主要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的政績考核。堅持述職報告制度、各項例會制度、監測評估制度、調查研究制度、業務培訓制度和檢查督導制度,及時掌握規劃實施進程,不斷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探索規律,創新方法,提高能力。加強基礎建設,從機構、編制、人員、經費等方面保障兒童工作順利開展。

五、監測與評估

(一)目的和意義。監測與評估是規劃實施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環節。監測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規劃目標進展情況和趨勢變化。評估是指在監測的基礎上,系統分析和評價規劃目標達標狀況,衡量和判斷規劃策略措施和實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預測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兒童發展狀況,制定政策措施,推動目標實現。

(二)機構和職責。市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同級委員會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統計部門負責,承擔規劃監測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研究制定監測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并提交年度監測報告。評估組由市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承擔評估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并提交評估報告。

(三)方法與步驟。科學設計監測和評估指標體系,包括確定監測指標和重點監測指標,區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明確指標定義,明確判斷標準等;制定監測和評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確監測評估的目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確定監測評估的內容、標準、方法和要求;開展監測評估并撰寫報告,全面、準確、及時了解、收集數據和信息,并進行全面嚴格的質量審核,在科學、客觀地評價規劃目標進展情況和實施成效的基礎上,撰寫監測和評估報告。

(四)制度與要求。堅持兒童發展綜合統計制度。規范和完善與兒童生存、發展有關的統計指標和分性別統計指標,將其納入全市及部門常規統計或統計調查。建立和完善兒童發展監測數據庫,加強數據信息的收集、發布和展示,注重數據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利用,逐步實現數據的資源共享;堅持年度監測報告制度。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按要求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婦兒工委提交本部門評估報告。各級監測和評估組分別向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監測和評估報告。市婦兒工委分別向上一級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對下級規劃的監測評估工作進行督導;堅持定期綜合評估制度。實行3年中期評估和5年終期評估。

(五)經費與保障。市政府將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顚S?,并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增加,為監測評估工作有效運轉提供有力保障。

 

 撫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531日  




掃描右側二維碼
在手機打開此頁
久久亚洲国产精品五月天|亚洲jiZZjiZZ妇|无码少妇一区二区三区|欧美另类人妻制服|日本欧洲亚洲大胆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