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助力企業穩定就業、減輕負擔,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這一政策旨在通過返還失業保險金的方式,激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共同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一、返還對象
2023年度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二、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60%返還。
三、申請流程
穩崗返還基金采取免申即享經辦模式,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工作人員會及時告知,企業提供對公賬戶信息即可,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協助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勞務派遣單位需主動申請穩崗返還,并按規定及時撥付和使用資金。
溫馨提示: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報送賬戶信息,以便收取穩崗返還資金。
四、穩崗資金用途
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穩定就業崗位及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支出等。
聯系電話:0454—2132668
撫遠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