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統計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編制《撫遠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局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構設置、主要職能;
2.地方統計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主要統計工作;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二)公開形式
1、撫遠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http://www.bidaway.com.cn/)、統計公報、電視、報紙、雜志等公共媒體,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統計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規定申請獲取有關統計信息。依申請提供統計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但不包括需要進行匯總、分析、加工或進行其處理的信息。
(一)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到撫遠市統計局辦公室當面提出書面申請。
詳細地址:撫遠市迎賓路3號。
聯系電話:0454-2132868
郵政編碼:15650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向統計局提出申請,并在信封明顯位置標注“政府公開信息申請”字樣。
詳細地址:撫遠市迎賓路3號。
聯系電話:0454-2132868
郵政編碼:156500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陸撫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bidaway.com.cn/),直接在網上提申請。
(二)受理程序
1、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特別是對所需政府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申請政府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及書面答復:
(1)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如:申請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請政府信息屬于申請人本人或涉及部分公眾利益(含申請人本人),需申請人提供相關性證明而未提供的;申請內容、聯系方式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確等情況,應當要求申請人予以補正后再辦理。
(2)屬于公開范圍的,其中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未主動公開,但可以通過申請公開的,按規定答復并提供相關政府信息內容。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屬于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不屬于主動公開的范圍,且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可以不予公開,但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不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同時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的,應當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7)屬于部分公開且可區分處理的,應當提供可公開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時對不予公開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8)同一申請人向本機關反復申請公開同一內容政府信息,本機關已經作出答復的,可以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9)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必須經權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反之不予公開。
3、申請的答復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應及時登記辦理,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三)收費情況
1、按照國家和市政府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過程中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等項目的成本費用。
2、申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憑有關證明,可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統計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