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應急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眾及時、準確地獲得撫遠市應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編制《撫遠市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工作機構設在撫遠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辦公室,聯系電話0454-2131387;通訊地址:撫遠市規劃展示館,郵政編碼:156500,電子郵箱:fysyjj@163.com。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范圍
應急局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構設置、主要職能;
2.地方應急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應急工作有關事項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開分類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分類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欄目設置為:政策信息、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和依申請公開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政府信息索取號、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三)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
按照撫遠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
(四)公開方式
本機關主要通過撫遠市政府網站(http://www.bidaway.com.cn/),同時,根據政府信息內容和特點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進行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此網站上從“政府信息公開/地方部門平臺鏈接/市政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目錄中查找我局,點擊查閱目錄。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應急信息提供方便。
(五)公開查閱地點
本機關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公開查閱,受理地點為撫遠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人:張鵬,聯系電話:0454-2131387,地址:撫遠市規劃展示館。
(六)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統計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規定申請獲取有關應急部門信息。依申請提供應急部門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但不包括需要進行匯總、分析、加工或進行其處理的信息。
(一)申請渠道
1.現場申請(包括口頭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到撫遠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辦公室當面提出書面申請。
詳細地址:撫遠市規劃展示館,受 理 人:張鵬
聯系電話:0454-2131387
郵政編碼:156500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撫遠市應急管理局提出申請,并在信封或傳真明顯位置標注“政府公開信息申請”字樣。
詳細地址:撫遠市規劃展示館(撫遠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辦公室)
聯系電話:0454-2131387
郵政編碼:156500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陸撫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bidaway.com.cn/),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同時也可以通過電子郵箱提出申請。
聯系電話:0454-2131987
電子郵箱:fysyj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申請的提出
向本單位提出的申請的,填寫《撫遠市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上簡稱《申請表》)。申請表需在網上下載或在受理時領取。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聯系方式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特別是對所需政府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申請政府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單位將當場答復或者立即答復予以公開。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單位提交書面申請。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及書面答復:
(1)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如:申請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請政府信息屬于申請人本人或涉及部分公眾利益(含申請人本人),需申請人提供相關性證明而未提供的;申請內容、聯系方式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確等情況,應當要求申請人予以補正后再辦理。
(2)屬于公開范圍的,其中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未主動公開,但可以通過申請公開的,按規定答復并提供相關政府信息內容。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屬于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不屬于主動公開的范圍,且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可以不予公開,但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不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同時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的,應當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7)屬于部分公開且可區分處理的,應當提供可公開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時對不予公開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8)同一申請人向本機關反復申請公開同一內容政府信息,本機關已經作出答復的,可以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9)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必須經權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反之不予公開。
3.申請的答復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應及時登記辦理,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