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撫遠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如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機構設置、職責范圍、聯系方式等組織機構情況;
2.財政規范性文件及有關財政政策、發展規劃;
3.財政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
4.財政收支統計數據及經全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決算報告;
5.主要業務流程和辦事程序;
6.依法公開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采購結果及監督情況;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財政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通過撫遠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是:http://www.bidaway.com.cn/),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以及黨報黨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財政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地址:撫遠市迎賓路87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454—8905011
通信地址:撫遠市迎賓路87號財政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156500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申請人可從撫遠市政府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當面或者通過信函送交受理機構。
2、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撫遠市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目直接填寫并提交申請表。
3、口頭申請。申請人采用網上申請或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申請公開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組織名義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三)受理申請
受理機構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下列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5.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局有關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7.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觸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