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地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按照佳木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召開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全區住建系統市場主體和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反復出現的“辦事難”問題,集中力量開展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集中力量解決企業“辦事難”問題,切實維護企業利益,提升企業發展信心,助力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原則。全市住建部門充分履行職責,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突出重點、體現特色,強化統籌、典型引路,注重總結、賦能治理”原則,通過規范行權履職、完善體制機制、補齊短板弱項等舉措,以制度管人管事,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加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滿意度。
二、整治重點
以“擴大線上,優化線下”為目標,聚焦全市住建戰線特別是局內政務服務和行政執法事項中,群眾最反感、市場主體最困擾、制約發展最突出的“辦事難”問題,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推進辦事流程更加優化,確保住建系統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一)整治政務服務中的突出問題
1.重點整治局內各職能部門落實市場主體和群眾優惠政策時“藏著不給、拖著不辦”,“免申即享”等惠企利民政策宣傳不到位,解讀政策內容晦澀難懂,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問題。
2.重點整治政務人員“躺平”,咨詢電話不通不暢,服務群眾態度冷漠、言語生硬,對市場主體和群眾困難訴求避而遠之;履約踐諾意識不強,“新官不理舊賬”,該服務的不服務,該協調的不協調;利用職務便利,在兌現惠企利民政策上以權謀私、優親惠友、收紅包、拿回扣等問題。
(二)整治行政執法中的突出問題
1.重點整治執法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指導少、檢查多,執法隊伍素質不高、能力不強,機械執法、野蠻執法、釣魚執法現象頻發等問題。
2.重點整治執法人員借執法權“無事不登門、登門就找事”、隱晦索賄、吃拿卡要、收受禮品禮金,監管執法簡單粗暴“一刀切”,亂檢查、亂罰款、亂收費,濫用強制措施,侵害市場主體和群眾合法權益;對市場和群眾反映問題視而不見、久拖不決,壓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找人立刻辦、無人無法辦等問題。
三、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7日至3月15日)。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進行對關于開展解決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工作周密部署,組織住建系統全體黨員干部,集中研討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專項整治重點,確保整治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制定工作方案,確定了我局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明確了整治工作的目標、工作內容、方法步驟、專項整治的時間表、路線圖及責任人。
(二)自查自糾階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各主管部門要對照方案逐條逐項集中清查,全面摸清本單位存在的市場主體和群眾反映的“辦事難”問題底數,建立問題臺賬,明確責任和整改措施等,邊自查邊糾治,確保真自查真自糾。
(三)深入整改階段(5月1日至7月30日)。對照各部門梳理出的問題臺賬,列出整改問題清單,督促各部門限時整改落實,逐條整改銷號。各主管部門也要建立臺賬和問題清單,逐條整改銷號。推進解決“企業辦事難”問題常態化、長效化,確保全市住建系統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整章建制階段(8月1日至10月15 日)。圍繞工作特點、整治成效、存在不足等方面,及時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努力把專項整治成效轉化為做好住建系統惠企服務工作的強大動力。要規范工作臺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間形成的臺賬材料逐項匯總、長期備案。發放《住建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滿意度調查表》,收集企業對住建系統專項整治行動的滿意度情況,充分聽取企業的意見,及時反饋企業訴求。并注重發現解決“辦事難”問題正面典型事例,加強宣傳報道。
(五)總結提升階段(10月16日—12月31日前)
做好專項整治“后半篇文章”,全面客觀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剖析問題原因、持續推進問題整改,做到邊整改、邊總結、邊提升。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著眼長遠解決深層次問題,建立政策落實長效機制,提升群眾滿意度的強大動力。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系統各部門要加強統籌銜接,將相關教育培訓、機制建設等長效工作納入住建系統能力提升三年行動中持續推進。
四、組織分工
成立市場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袁傳豐 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
袁 帥 副局長
王海福 總工程師
成 員:
唐 偉 城管大隊大隊長
儲繼有 房屋征收辦主任(兼辦公室主任)
曹成巖 城建辦 主任
張永健 物業辦主任
周廣躍 棚改辦主任
劉宏澤 市場辦主任
劉奕賓 鄉建辦主任
王慶偉 安監辦主任
姚威銘 信訪辦主任
劉占杰 質監站站長
王建國 供熱燃氣辦主任
住建局局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負責推進地區住建局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小組日常工作。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認真研究部署,層層傳導壓力,落實落靠責任,要把專項整治行動與全區深化能力作風建設“工作落實年”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與加快建設富企強市緊密結合起來,牢固樹立執法為民宗旨,切實增強服務國家、服務大局、服務企業的能力,切實增強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二)強化組織領導。組織領導、統籌推進全局開展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各主管部門要相應成立本單位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方案,及時報送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局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做好局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基層推進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及時總結經驗。局部門每月13日前向局協調小組辦公室報送解決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自查整改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和臺賬,重要情況及時報告;11月30日前報送總結報告。各主管部門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宣傳,及時反映全市住建系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充分展現全市住建系統的新作為、新形象,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